2004年11月22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合伙盗工厂一同进班房
姚贤途

  近日,乐清法院对专门盗取贵重工业材料的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8年以下徒刑并处罚金。
    5月15日凌晨,江西人晏某、易某、陈某、赖某、黄某伙同他人挖墙进入乐清市恒正电子配件厂,盗窃价值9612元的铜材。又一日凌晨,晏某、易某、陈某、黄某伙同他人撬门进入永嘉乌牛加龙电器厂,盗窃血循环机壳350公斤,价值7279元。今年,这伙盗贼共作案16次,盗取各种工业材料5吨多,总价值达239316元,严重影响了乐清、永嘉等地的工业生产秩序。